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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监狱单位被授予“省级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7阅读次数: 次分享到:  


日前,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对申报的首批安徽省级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37家单位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其中,白湖分局、巢湖监狱、女子监狱、未管所、潜川监狱等5家单位顺利通过验收,被授予“安徽省级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近年来,省局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作用,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采用多种形式丰富普法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全系统法治意识,通过学习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青年民警岗位大练兵、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考察民警对法律的学习与运用,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民警业务和法律培训,并将相关刑事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汇编《刑罚执行手册》第三册中,全面普及监狱民警的法律知识。下一步,省局将主动融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大局,深化依法治监,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管理机制,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作用,提升监狱执法形象和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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