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监狱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省直监狱系统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2阅读次数: 次分享到:  

关于印发省直监狱系统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省直监狱系统各单位:

现将《省直监狱系统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单位于8月12日前,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局办公室。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省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省直监狱系统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就省直监狱系统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是展示监狱机关形象,促进监狱机关提升工作水平的良好契机。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省局高度重视,五月份印发省直监狱系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深化年”活动的领导和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及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各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制定活动实施细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打造安徽监狱机关政务公开特色

监狱职能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注重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应当公开的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化行政权力公开。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文明会见室及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省局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负责,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二)深化财务和审计公开。积极推进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行政经费支出。编制重大项目预算,通过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扩大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重点公开预算执行与决算的审计报告和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省局财务处、审计处,各单位财务科、审计科负责。

(三)深化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全程公开工程建设领域、设备采购招投标等政府行为。包括投资项目招投标交易和成交信息;公共资源类项目交易和成交信息;各类招标采购监管制度、操作程序、收费标准等。省局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负责,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四)深化狱务公开。重点落实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省局刑罚执行处、各单位刑罚执行科负责。

(五)深化任用干部公开。建全干部任用公示制度,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将任用领导干部人选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省局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各单位政治处负责。  

(六)认真总结政务公开“深化年”及每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编写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总结及每年的政务公开总结,并及时在各单位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省局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要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和决策执行情况。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监狱机关大厅、文明会见室和监狱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相关信息。开通群众咨询、意见收集渠道,及时回复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各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下设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财务预决算、审计报告、政府采购招投标、狱务公开、人事任免、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等子栏目。省局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三)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一是利用门户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将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或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相关栏目内公开发布。二是利用“国家、省、市相关媒体”公开信息。三是利用“宣传橱窗和电子显示屏”以及“宣传手册”等公开群众关心的信息,提高监狱机关的服务质量。

管理登录|网站地图|加入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0718号 网站标识码3400000049 皖ICP备05009534号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