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和皖人社明电 〔2011〕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招录笔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司法所职位(400001—400064)笔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于2011年11月18日13:00—17:30,在安徽警官学院西区(合肥市清溪路78号)三号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进行。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400065—400078)笔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于2011年11月15日下午1:30—5:30进行。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7:30—11:30测评400065—400071职位,下午1:00—5:00测评400072—400078职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均在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潜山路382号)进行。
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省直监狱、劳教系统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入围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三、入围人员见通知后,请相互转告,并主动与我们联系进行确认。
司法所职位(400001—400064),联系电话:0551—2215029、2215027、2215031(省司法厅政治部)。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400065—400072),联系电话:0551—2838367(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劳教人民警察职位(400073—400078),联系电话:0551—2813186(省劳教局政治部)。
四、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同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本人或家庭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项目”人员还须提供:①国家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录取批件或聘任(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②本人项目聘任(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③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人员,须提供籍贯、户籍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体能测评或面试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评或面试通知书》。
2.体能测评当日,考生应着适宜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