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在押服刑人员提出的申诉和法律援助等诉求,相关业务科室不是简单投递或缓办处理,而是主动深入基层监区,找他们谈心谈话,了解心结,积极为他们获得合法权益“出谋划策”。
二是加强监地沟通,举办送法进监活动。主动与地方司法局对接,将“融冰行动”、“暖冬活动”做实做细,让服刑人员在监享受现场法律“一对一”解答的“红利”。
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注重平时学习。认真开展大课教育,落实“511”学习日制度,加强日常法律学习,鼓励服刑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明法,巩固法律学习成果。
四是注重意见反馈,提升改造信心。对于服刑人员申诉,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签署意见,提请受理法院或检察院予以重视,及时给予答复,让服刑人员在希望中改造,再改造中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