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见对象为因婚姻、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包括夫、妻,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罪犯,必须经狱政科审核,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批;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重要案犯的,必须经狱政科、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核后,由监狱主管监管领导批准,报省局狱政处备案。
2、罪犯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会见1—2次,具体日期由各监狱自行确定,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
3、会见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会见卡,如没有会见卡请向监狱狱政管理科咨询办理。如与服刑人员是夫妻关系,须携带结婚证。
4、会见一般在会见日当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进行。
5、非会见日一般不予安排会见罪犯,特殊情况确需会见罪犯的,须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每次会见的服刑人员亲属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6、详情可咨询安徽监狱局狱政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65982669。
7、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办案人员: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来监提审的,办案人员应向监狱狱政管理科提供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和提审公函,需录音、拍照、录像的,由监狱狱政科审核,报监狱分管监管领导批准。法院来监开庭及其他单位来监办理相关业务的,参照提审有关流程和要求办理。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秦潭路1号
邮编:246008
电话:0556-5422970
安庆监狱服刑人员会见日安排表(2018年第一季度) | ||||
监 区 | 会见日期 | 备注 | ||
1月 | 2月 | 3月 | ||
十一监区、二十一监区 | 1日、8日、15日、22日、29日 | 5日、12日、19日、26日 | 5日、12日、19日、26日 | 1、会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 2、2月15日(除夕)下午、2月16日(周五、大年初一)全天不安排会见。 3、咨询电话:0556-5422957 |
二监区、三监区 | 2日、9日、16日、23日、30日 | 6日、13日、20日、27日 | 6日、13日、20日、27日 | |
一监区、四监区 | 3日、10、17日、24日、31日 | 7日、14日、21日、28日 | 7日、14日、21日、28日 | |
大观监区、五监区 | 4日、11日、18日、25日 | 1日、8日、15日、22日 | 1日、8日、15日、22日、29日 | |
六监区、七监区 | 5日、12日、19日、26日 | 2日、9日、23日 | 2日、9日、16日、23日、30日 | |
八监区、九监区、十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