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见对象为因婚姻、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包括夫、妻,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罪犯,必须经狱政科审核,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批;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重要案犯的,必须经狱政科、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核后,由监狱主管监管领导批准,报省局狱政处备案。
2、罪犯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会见1—2次,具体日期由各监狱自行确定,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
3、会见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会见卡,如没有会见卡请向监狱狱政管理科咨询办理。如与服刑人员是夫妻关系,须携带结婚证。
4、会见一般在会见日当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进行。
5、非会见日一般不予安排会见罪犯,特殊情况确需会见罪犯的,须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每次会见的服刑人员亲属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6、详情可咨询安徽监狱局狱政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65982669。
7、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办案人员: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来监提审的,办案人员应向监狱狱政管理科提供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和提审公函,需录音、拍照、录像的,由监狱狱政科审核,报监狱分管监管领导批准。法院来监开庭及其他单位来监办理相关业务的,参照提审有关流程和要求办理。
地址:合肥市双凤工业区谷河路与颍州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邮编:231100
电话:0551-63720035
女子监狱会见日安排表 | ||||
现把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的会见日期列排如下,每名服刑人员每月会见一次,服刑人员亲属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会见日前来会见。 | ||||
监区 | 一监区、五监区、九监区、十三监区、十四监区 | 二监区、六监区、十监区 | 三监区、七监区、十一监区 | 四监区、八监区、十二监区、十五监区 |
会见日期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1月2日 | 1月3日 | 1月4日 | ||
1月8日 | 1月9日 | 1月10日 | 1月11日 | |
1月15日 | 1月16日 | 1月17日 | 1月18日 | |
1月22日 | 1月23日 | 1月24日 | 1月25日 | |
1月29日 | 1月30日 | 1月31日 | 2月1日 | |
2月5日 | 2月6日 | 2月7日 | 2月8日 | |
2月12日 | 2月13日 | 2月14日 | 2月15日 | |
2月19日 | 2月20日 | 2月21日 | 2月22日 | |
2月26日 | 2月27日 | 2月28日 | 3月1日 | |
3月5日 | 3月6日 | 3月7日 | 3月8日 | |
3月12日 | 3月13日 | 3月14日 | 3月15日 | |
3月19日 | 3月20日 | 3月21日 | 3月22日 | |
3月26日 | 3月27日 | 3月28日 | 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