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见对象为因婚姻、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包括夫、妻,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罪犯,必须经狱政科审核,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批;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重要案犯的,必须经狱政科、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核后,由监狱主管监管领导批准,报省局狱政处备案。
2、罪犯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会见1—2次,具体日期由各监狱自行确定,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
3、会见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会见卡,如没有会见卡请向监狱狱政管理科咨询办理。如与服刑人员是夫妻关系,须携带结婚证。
4、会见一般在会见日当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进行。
5、非会见日一般不予安排会见罪犯,特殊情况确需会见罪犯的,须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每次会见的服刑人员亲属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6、详情可咨询安徽监狱局狱政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65982669。
7、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办案人员: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来监提审的,办案人员应向监狱狱政管理科提供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和提审公函,需录音、拍照、录像的,由监狱狱政科审核,报监狱分管监管领导批准。法院来监开庭及其他单位来监办理相关业务的,参照提审有关流程和要求办理。
地址:合肥市金寨南路310号
邮编:230021
电话:0551-62278099
押犯监区会见日程安排一览表 | |||||||||||||
单位: | 淝河监狱 | ||||||||||||
监区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会见咨询电话 |
第一、二、三、四监区外单位住院病犯(含女住院病犯) | 每月的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段(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会见) | 055162278037;055162278036;055162278041 | |||||||||||
第七监区(女犯) | 每月的周三、周四正常工作时段(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会见) | 0551 62278044 | |||||||||||
第五监区(自押犯)第六监区(自押犯)第七监区(自押犯)第八监区(自押犯) | 1月5日 | 2月2日 | 3月9日 | / | / | / | / | / | / | / | / | / | 055162278037 055162278036 055162278041 055162278019 |
1月19日 | 2月23日 | 3月30日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第五、六监区(自押犯)会见在合肥监狱会见室,具体会见时间由合肥监狱每季度研究后通知我监狱政科。2、监狱下半年存在整体搬迁的需要,合肥监狱会见室暂不安排下半年第五、六监区(自押犯)会见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