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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08阅读次数: 次分享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2009年继续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17个市政府和省政府45个部门、直属机构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2009年考核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将对考核位居前6名的市政府和前15名的省政府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并通报考核结果。

2009年,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满分80分)、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8分)、政风评议(满分5分)、依法行政(满分2分)、省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五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23项指标,除“861、廉租房、文化建设3项指标依据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外,其他指标不下达具体任务,年终据实考核增减速度,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对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满分70分)、效能建设(满分15分)、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8分)、依法行政(满分2分)、省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五项。将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即对当年审计的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违规程度,在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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