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受安徽省白湖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徽省白湖商贸有限公司罪犯食堂2017年7-8月份鸡蛋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于2017年6月15日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办公大楼二楼西侧招标办2号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51-87529360。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安徽省白湖商贸有限公司罪犯食堂2017年7-8月份鸡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7015-BHJYZB
3、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鸡蛋20500公斤。鸡蛋必须以纸箱蛋托包装,每箱360个,每箱不低于22.5公斤。鸡蛋蛋壳清结完整,灯光透视时呈微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稀稠分明。运输途中破损率低于1%。
4、预算总额:13325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3、养殖场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经销商需同时提供养殖场的销售授权资料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通用标准,满足询价函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成交人在供货期间,因供货不及时或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成交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3.具体验收方法为供方供货至采购人仓库,货物须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包含所需的货物价、包装费、运输费、仓储费、检测费、人员工资、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及售后服务、税金、招标采购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
2、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3、按照询价文件所需的产品报价,列出所报产品的包装规格、产地及详细说明;写明服务承诺及服务措施。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额133250.00元。
五、报价书格式及要求
1、报价函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
2、报价函的编制
(1)、投标人必须准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的报价函,且装订成册,正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报价文件应密封递交,否则报价函将不被接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文件时,应提供证明其公司及报价产品满足本询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完整的技术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培训、质量保证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3)、报价文件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凭银行转账回执至招标办公室进行确认,后经白湖集团相关部门验资确认资金到账情况,银行转账回执复印件应装订在报价函中。
投标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账至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
收款单位: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银行账号:341302000018170160304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安徽省白湖商贸有限公司罪犯食堂2017年7-8月份鸡蛋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货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无息)。
七、评审方法:
在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招标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下,由招标办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会成员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委成员由招标工作监督组在白湖分局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对所有报价文件现场拆封、评审。
评审原则: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比质比价(按照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不承诺低价成交,不保证参与报价供应商成交。评审结果报请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招标工作领导组核准确定成交人,并通过 “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白湖分局综合信息网发布公示,告知报价人,接受监督。
八、履约保证金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标办电话通知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价*10%缴纳,于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账至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交纳);
收款单位: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银行账号:341302000018170160304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安徽省白湖商贸有限公司罪犯食堂2017年7-8月份鸡蛋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九、采购成交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采购服务费。对逾期不交纳招标采购服务费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成交后,由于采购方原因造成合同未执行的,已收取的服务费予以退还(无息)。已经部分执行的,服务费原则上不予退还。
采购服务费:依据白局发【2013】11号文件,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100万以下1.5%,100万-500万1.1%,500万-1000万0.8%,1000万-5000万0.5%。
十、合同生效: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十一、交货地点:安徽省白湖商贸公司仓库。
十二、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配送,具体事宜采购合同约定。
2017年7-8月份鸡蛋配送计划表(如实际需求量与计划不一致,以商贸公司实际采购量为准,若遇禽流感等重大疫情,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交货需求:
1、交货时必须提供质量保证材料(如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
2、验收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格以及产品描述等的要求执行。
十四、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约定。
十五、其他说明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招标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