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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湖分局“三严格”规范“511”制度

作者: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吴其兵 发布时间:2018-01-15阅读次数: 次分享到:  

新年伊始,白湖分局立足新起点,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贯彻治本安全观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511”教育改造制度,为治本安全观的全面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严格规定活动内容。严格落实每周四“学习日”制度,科学制定学习日菜单,扎实开展讲评教育、专项教育、座谈讨论和各类兴趣小组活动,适时组织罪犯观看爱国主义题材影视片,丰富学习内容;积极推进“休息日”板块化活动,集中组织罪犯会见购物、整理个人及公共区域卫生、开展行为矫正训练等活动,杜绝罪犯在监舍全天休息情况。

二是严格民警直接管理。严格现场管理制度,“学习日”现场民警必须亲自组织罪犯收看电教节目,加强现场秩序管理,学习期间禁止罪犯吸烟、吃零食、交头接耳、随意站立或走动、私自换台等现象,确保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休息日”活动现场必须由民警亲自组织,严禁罪犯脱离互监组或未经批准的自由活动,做到移动“板块化”。

三是严格落实督导考评。强化两级督导巡查制度,押犯监区领导和职能科室定期开展“511”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并形成自查周报上报分局教育改造科;分局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走样或不到位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单位“1+3”基础工作考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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