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的监督,提高依法治所水平,确保执法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文件精神,省未管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
《规定》列举了对罪犯减假暂的提请,对罪犯立功、重大立功的审核认定等七个方面的审核事项;明确法制机构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对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程序性、适当性进行审核;规定法制审核的程序,要求承办部门提出、法制机构审核、所领导审批;界定各环节的职责划分和办理时限及要求;重申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监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
《规定》的出台,对于促进民警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执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是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所工作向纵深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